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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-09-18
南通市当选国家保护臭氧层示范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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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5日,2006年“9·16国际臭氧日”纪念大会在长春召开。国家环保总局会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、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南通市、深圳市、海南省等七个省市“保护臭氧层示范省(市)”的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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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月26日,国家环保总局专家组通过了对南通市加速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、创建“臭氧层友好城市”工作的验收,南通从而成为全国首批通过该项验收的城市。专家组认为,南通市目前已基本实现了2006年7月1日前辖区内无氟利昂和哈龙的生产、使用及销售的目标,达到了验收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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